立法允许摆路边摊值得推广

17.07.2014  19:04

莞心

7月2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将通过政府划定的“合法摆摊区”的方式,允许路边摊存在。(7月7日《中国青年报》) 

长期以来,城管之于小贩仿佛一对猫与老鼠的冤家,矛盾普遍存在却又无法调和,大有小摊小贩的存在与风风火火的城市卫生建设有水火两不相容之势。多地爆发暴力抗法与暴力执法事件,不仅给城管们蒙上了恶名声,更是不禁让人发问:小摊小贩与城市环境真的是水火不容的两个对立面?

广东省着手立法允许摆路边摊,通过政府划定的“合法摆摊区”的方式,允许路边摊存在,无疑是给了这个命题一个完美答案。其做法值得称许。 

城市化的不断扩张,带来大量的流动人口,也推动了市民对便捷生活的朴素需求,小商小贩们的存在有了其必然性。长期以来的简单粗暴的驱赶、杜绝令商贩们与城管玩起猫捉耗子的游戏。这样的做法不仅难以杜绝摊贩的存在,更是难以确保摊贩所售食品的卫生安全。此外,联想近日的济南“创卫”关闭一切个体餐饮商店搞得市民怨声载道,事情发酵到网上,网民不禁呼吁,创卫要紧,民生也要紧。

道路畅通,环境卫生是民生,食品安全,生活便捷亦是民生。科学规划设摊地点,明确公开申请流程,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既是确保了城市卫生建设,也是保障了民生便利。学习广东“疏胜于堵”的管理理念,体现一个城市“有容乃大”的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