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空气质量保障调度令 要求加快清理积雪
2月16日下午,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空气质量保障调度令,确定2月16日20时至18日24时,对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严格管控,并要求加快清理积雪,降低空气湿度。
根据会商研判,2月17日,我市气压场弱,湿度较大,可能有弱降水,污染物扩散条件差,污染物开始累积,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至重度污染。2月18日,白天气压场弱,湿度大,有弱降水,傍晚冷空气南下,污染物扩散条件逐步转好,预测我市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到中度污染,冷空气来临前有可能出现数小时中度污染。
按照调度令要求,2月16日20时至18日24时,我市将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在工业源减排方面,全市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1555家企业中,已经停产的企业,在2月18日24时前暂停恢复生产;正在生产的企业,全面启动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对太钢(包括东山石灰石矿)以及清徐县美锦、梗阳、亚鑫焦化企业,均提出减排要求,对发电企业燃煤机组、热源厂燃气锅炉均提出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被要求错峰停产。除绩效评级为A级企业外,其余砖瓦窑、耐火窑停产(污泥处置等豁免企业除外),石灰生产企业停产(减排清单中生产脱硫剂的豁免企业除外);非引领性搅拌站停产。
在面源污染管控上,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和“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重点是强化城乡接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执法检查,杜绝散煤复烧。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柴草等行为。环境敏感区1公里范围内,暂停道路切割和沥青铺设、露天切割和焊接等作业。
在移动源污染管控上,全市范围停止国五以下柴油、燃气中重型货车和渣土车(污泥运输车辆除外)上路行驶。环境敏感区3公里范围内,停止国三以下标准施工机械使用。
调度令还要求,调动全市环卫力量,采取清扫、清运方式尽快清除道路积雪,有效缓解空气湿度较大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禁止采取将积雪抛撒至机动车道碾压,或者堆存在道路隔离护栏脚下不清理、等待自然消融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