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企业稳岗增收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在太原召开

21.11.2014  19:02

千方百计提高劳动者收入

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全省企业稳岗增收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

 

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在太原召开

 

 

      11月21日,全省企业稳岗增收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动员和凝聚各方力量,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职工就业岗位稳定,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圆满完成全年就业和增收目标任务。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建民指出,面对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采取对策,努力保持了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严峻的经济形势,特别是作为我省主导产业煤炭的持续低迷,对全省就业稳岗、居民增收产生了较大影响。全省上下一定要深刻认识当前我省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圆满完成全省就业、增收等民生目标任务。

 

 

      高建民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稳岗增收工作作为当前最现实、最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 加大对企业稳岗的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省政府已出台的煤炭20条和17条、煤层气20条、低热值煤发电20条以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帮扶困难企业稳岗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环境,稳定就业岗位,增加职工收入; 深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协商确定机制,保障职工在工资分配中的话语权、参与权和知情权,促进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增加职工工资,实现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进一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坚持用法治方式规范劳动用工,各类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尽量与职工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高就业的稳定性。严格控制裁员行为,企业经营遇到困难,首先要通过转岗、轮训等方式在内部消化,确需裁员的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和程序进行; 坚决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严格执行省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手段违反或者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不得把最低工资标准当作本企业的工资支付标准;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表率作用,为增加居民收入作出积极的贡献。

 

 

      高建民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严格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 加强对欠薪情况的排查化解,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常规性巡查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工程款结算、劳务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内容; 建立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在欠薪问题突出的建筑、煤炭、交通等领域以及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积极推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诚信制度,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畅通欠薪举报投诉维权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和服务窗口,在重点场所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严格落实举报投诉电话专人值班制度,对拖欠工资问题的举报投诉案件实行首问责任制;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通过行政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张健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企业稳岗增收工作的通知》。省国资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晋城市就创建无欠薪城市的做法和成效做了经验交流。

      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大型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