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税费减少融资成本 我省再为企业“减负”

19.12.2016  10:31

  12月17日,省政府出台措施,将通过降低企业税负、融资成本,进而降低企业成本,提升竞争力。

        首先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出修订完善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税收优惠目录建议。落实好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将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实施范围。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并及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落实好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并及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

        同时,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拓展融资渠道。加大与全国各银行机构总行的战略合作,积极争取信贷投放和资金支持。加强与省内外保险公司、资产公司、基金公司的沟通,大力推介 山西 重点项目,扩大股权类、债权类和资管类资金在我省的投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合理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发挥直接融资主渠道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低成本资金。发挥晋商信用增进投资有限公司作用,提供多样化信用增进及风险互换交易。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扩大股票市场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上市和在“新三板”挂牌融资。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发挥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推动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股权、资产、产品结构,提升竞争力,助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稳妥推进 民营 银行设立,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推动设立民营银行,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县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省政府提出,经过1-2年努力,我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年左右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明显增强。(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