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企业作出自律承诺

12.06.2014  17:01

    2014年6月6日,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座谈会,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信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试点企业按照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的提议和要求,拟定了《移动转售业务市场经营行为自律承诺书》,并在会上作了表态和宣读,提出了对社会和用户的承诺,以及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的保证,有关承诺内容通过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做了公布。自律承诺书旨在要求试点企业从自身做起,自律经营行为,共同维护行业良好形象,让用户、媒体、整个市场对虚拟运营商有更高的信任和认同。

移动转售业务市场经营行为自律承诺书》涵盖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证电信用户服务质量、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个人用户信息、明示电信资费方案等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活动,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二、做好电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障制度,实行安全保障责任制,不提供和散播各种有害信息,不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规定的“九不准”内容的信息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三、宣传电信业务做到准确真实,资费政策和标准做到明码标价,不制造虚假计费数据;

四、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公布用户投诉电话,方便用户对业务内容、资费和收费情况的咨询和查询;热情接待用户投诉,实事求是做出解释,限期解决;对用户来访及时答复,记录存档,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

五、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向他人提供用户使用移动转售网络所传输信息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保密体系,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用户资料;

六、与用户签订《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用户服务协议》时,注明业务试点期限、服务协议有效期、资费标淮、试点结束后用户善后措施、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等,特别要包括企业提前终止经营时,预付费返还、争议解决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确保用户知晓并认可协议内容;

七、如本经营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西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