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次移交文物12780件
史父丁卣,晋侯作师氏姞簋,义尊,伐簋……6月25日上午,“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行动追缴文物第二次移交仪式”在山西博物院隆重举行,移交了包括一批西周时期青铜器在内的12780件涉案文物。至此,我省公安机关今年已向文物部门移交文物25413件。
2018年,我省公安机关展开为期3年的打击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累计破获文物犯罪案件8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88人,打掉文物犯罪团伙171个,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追缴文物数均超过此前10年的总和,有力遏制了全省文物犯罪多发势头。自2018年以来,一度猖獗的盗掘古墓葬犯罪保持“零发案”。
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移交办法》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公安机关再次向文物部门移交文物12780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55件、二级文物114件、三级文物420件。加上今年4月9日首次移交的12633件,我省警方前后不到3个月便累计向文物部门移交涉案文物25413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28件、二级文物265件、三级文物928件。这些文物中的精品,将作为“山西青铜博物馆”陈展主体,不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展示。
文物专家学者表示,警方移交的文物十分珍贵,是山西作为中华文明重要起源地的重要物证,是中华民族文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文化基因”,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研究和文化价值。
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将移交文物保护好、利用好,加强对文物承载文化内涵的研究,充分发挥这些文物的价值。移交仪式上,警方正告各类文物犯罪分子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上交盗贩文物,争取宽大处理。同时,警方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文物犯罪斗争,检举揭发文物犯罪线索,为守护文物安全、捍卫中华文明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