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租赁证变更该如何申请 直管公房不可以出售

16.03.2016  07:27

    关于“直管公房”,不少人还是一知半解。所谓直管公房是指由国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国有房产。直管公房对解决居民的居住困难和企事业单位的用房提供了巨大的保障。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直管公房户籍变更、买卖出售等现象时有发生,那如何办理这些业务?

    据悉,国有直管公房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积累的一种产物,以低租金福利制为基本特征。其产权属国家所有,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直接管理。目前,市房管局直管公房管理处负责指导全市直管公房行政管理工作,即直管公房产权户籍管理、资产经营、修缮管理、直管公房出售等工作。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市直管公房一直沿用着“以租养房、以租养人”的管理体制。实行市房管局、局属太原市公房租赁管理中心、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中心和太原市非住宅房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三个中心)及其下设房管所三级管理模式。局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中心(庙前房管所、文庙房管所、迎泽房管所、柳巷房管所、城西房管所、城南房管所),市公房租赁管理中心(杏花岭房管所、鼓楼房管所、巨轮房管所和桃园房管所)、市非住宅房产管理中心受市房产管理局委托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维护养护、资产经营、租赁管理、安全管理和维修解危、防汛抢险、区域供热、信访诉讼等具体管理工作。

     公房租赁证变更该如何申请

    按照规定,直管公房更名(过户)办理由各房管单位具体负责,并报市房管局直管公房管理处备案。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变更租赁证实际上就是公房使用权过户。按照规定,直管公房住宅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配偶及其原同户籍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以下家庭成员均指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直管公房过户必须是原承租人的配偶、原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亲属,在征得其他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书面同意放弃承租权后,方可更名。此外,直管公房住宅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承租,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离婚涉及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应当按照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办理。

    另据了解,若没有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房管单位有权收回该直管公房。与承租人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只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按照特殊情况研究处理。

    若原租赁证丢失了,要如何办理?工作人员表示,公房租赁证补办需要承租人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本人写补办申请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房管所即可办理。

     直管公房可以出售吗

    市房管局直管公房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转让或转租、转借直管公房,均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直管公房使用人仅具有公房使用权,不具备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未经市房产管理局批准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转借、转让国有直管公房。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直管公房的一经发现,市房产管理局将收回公房使用权。此外,针对擅自发布转租、转让国有直管公房信息的中介机构,市房管局房地产监察队也将予以严厉查处。

    按照相关规定,承租人如有6种行为,市房管局将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分别为,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或配套设施的;无故或连续闲置6个月以上,且它处另有住房的;租金拖欠6个月以上的;租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工作人员表示,若因此造成损失的,将由承租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