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耕地谋私利 非法毁田受制裁
14.06.2016 21:48
本文来源: 法院
本网讯(张鸿)随着近年来惠农土地政策不断出台,土地价格一路攀升,一些人打着投资的幌子占用耕地,不仅扰乱了国家土地管理秩序,更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近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耕地案件。
2004年6月,岳某与晋源区某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面积约10亩的土地。从2014年1月开始,岳某在没有征得村委会同意且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上述土地上开始私搭乱建、违规建筑施工,并把其中部分土地出租给他人以获取租金。经太原市国土资源局鉴定,岳某所占用的10.07亩土地中涉及基本农田7.46亩被毁坏且无法耕种。案发后岳某积极配合进行整改,恢复土地原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岳某非法占用耕地,造成7.46亩基本农田被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岳某到案后及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悔罪表现明显,判处岳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侯成丽本文来源: 法院
14.06.2016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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