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4〕82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晋政发〔2004〕24号)和《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管理规定》(晋人字〔2005〕8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我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同时承担省以上重点项目的;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3、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4、归国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申报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资助,用于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从事我省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2、普通项目资助,用于资助新近回省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
3、其他类资助,用于资助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来我省开展合作研究、学术技术交流、考察、讲学等活动。以及资助回省留学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购买科研必需的仪器零部件、化学试剂、药品、耗材和图书资料等。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各部门及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认真组织本部门及单位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及电子文档一份(表格见晋人字[2005]81号文件附件,或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x.hrss.gov.cn);
2、本人书面申请;
3、同行专家对项目的推荐资助书面意见;
4、所在单位或国内合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申报函;
5、主管部门的申报汇总表格,以Excel文件编辑,字段包括: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单位、申请资助课题名称,申请资助金额。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申请表》、个人书面申请及专家推荐意见,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并加装封皮,封面内容与《申请表》封面内容一致,页数不超过20页。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各申报单位在申请资助项目时,一并报送本单位2012年度获资助项目(含获得人社部择优资助的项目)结题安排(结题书格式详见附件1),否则不予接受其新的申报项目。
2、上年度获得资助的单位须同时报送2014年度获助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
3、根据省财政相关要求,请各申报单位与项目申报人了解情况,并在申报函中对申报项目是否有其他资金安排作出说明。
联 系 人:陈 恽
联系电话:0351-7676028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