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报销流程 城镇职工8种特殊就医咋报销
异地急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省内异地常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针对太原市城镇职工8种特殊就医报销问题,6月17日,记者采访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人士,梳理整理相关医保报销流程。
A 异地安置人员门诊慢性病报销
因工作、退休等原因长时间在山西省以外居住的参保人员,需要先进行异地备案,然后以异地安置人员身份享受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待遇。那么,异地安置人员门诊慢性病如何报销?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需要4类材料:
《医疗手册》《门诊慢性病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用药治疗情况、医生签字、单位、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一式一份;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参保人员即时受理,尽快办理。
B 异地安置人员转往其他城市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
已是异地安置人员,要转往其他城市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备齐3类材料后,即时受理:
《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填写《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一式一份(单位盖章)、备案城市就诊医院出具的转诊建议书(医院盖章)一份;正规有效发票、出院证、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C 异地安置人员在备案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
异地安置人员都是在太原市以外的地方(备案地)居住,自然需要选择备案地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在备案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回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报销,报销时需要4类材料(具体报销时,需要在住院后10日内单位承办人到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管科窗口备案,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
《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填写《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与《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各一份;正规有效发票、出院证、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D 异地急诊死亡的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因危、急、重病在异地急诊死亡的,参保单位携带4类材料,在10日之内将此情况书面报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
《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特殊就医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一式一份;急诊发票、急诊病历、死亡证明复印件(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E 外出期间发生的异地急诊住院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因危、急、重病在异地急诊住院的,参保单位在10日之内将此情况书面报太原市医保中心备案,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报销时所需4类材料:
《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特殊就医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一式一份;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出院证或死亡证明 (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F 省内异地常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根据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规定,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跨市长期居住的,无需异地备案,在居住地住院报销时,需要5类材料:
《医疗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与《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各一份;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出院证或死亡证明;由当地医疗保险机构对就诊医院出具定点医院及医院级别证明;异地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在异地工作的须出具单位的长期派驻证明。
G 省内异地常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省内异地常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要5类材料:
《医疗手册》《门诊慢性病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用药治疗情况、医生签字、单位、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一式一份;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异地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在异地工作的须出具单位的长期派驻证明。
H 在太原治疗有困难需转往外地的费用报销
在太原市治疗有困难的参保人员,符合转诊条件可以转往其他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转诊前应在太原市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携带下列材料到转出医院医保科报销。
《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及正规发票、费用汇总明细、出院证、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到转出医院医保科报销。(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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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手续时,要在转出医院医保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