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法院慰问困难当事人

15.07.2016  14:37

本网讯  “感谢法院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近日,特困当事人李某的外婆从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维新手中接过慰问金后激动不已,连声表示感谢。

2004年,7岁的李某与母亲过马路时被闫某驾驶的车辆碰撞,造成李某四肢瘫痪。法院判决闫某赔偿李某各种费用约60万元。因闫某经济条件不好,仅支付过6万余元赔偿金,法院多年来先后为其向李某垫付了11万余元。

 

案件得不到顺利执行,7月1日,院领导来到李某家中,为他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并鼓励李某一家要树立生活信心,争取早日康复,并要求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离石区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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