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17.03.2015  12:57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27日上午在福州举行,会期半天。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情况、促进科技产学研结合情况3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5件议案办理意见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

    会议听取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福州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等四十六个公安(边防)派出所2013-2014年度“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的决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振华,副主任陈奇、鄢萍、柯有民、徐诗文、陈建平、林厚新,秘书长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贤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副院长赵彦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