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福利院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生活费提高

25.07.2014  13:45

 

      从7月1日起,市福利院近500名家庭寄养孤残儿童每月可以多领最高50元的生活费了。7月21日,市福利院公布相关信息。

        此前,家庭寄养孤残儿童每月的生活费在740元至800元。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原有孤残儿童寄养费相对偏低。根据这一情况,福利院多方筹措资金,用来增加家庭寄养孤残儿童的生活费。本次提标将根据寄养孤残儿童身体情况实施如下标准:一是患有重度脑瘫(四肢活动受限,生活不能自理,饮食以流食为主,大小便失禁)的儿童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是智力严重障碍(活动受限,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的儿童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三是其他病症的儿童每人每月增加20元。此次提标,使近500名院外寄养的孤残儿童受益。

        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是现阶段孤残儿童较好的养育方式,是让孤残儿童尽量不脱离“家庭”氛围,让孤残儿童在“家庭”的环境内健康成长。此次提标对稳定寄养家长,发展寄养家庭,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推动寄养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和显著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