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法院释疑析法效果好
本网6月26日讯(记者武文静 通讯员吕斌圣)今年以来,祁县法院刑庭通过多种方式,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涉案当事人进行多层次释疑析法疏导,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发挥承办法官对全案熟悉的优势,采取承办法官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涉案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结果存在不同看法和法律疑问,承办法官当庭对涉案当事人进行释法解疑,用通俗易懂的民间道理阐明判决的依据和理由,力争消除其误解。
二、发挥人民陪审员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优势,采取人民陪审员释疑的形式,对当庭释疑后案件当事人仍有疑问的案件,承办案件的法官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对涉案当事人进行案后回访。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群众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由他们去做涉案当事人释法解疑工作,有利于当事人客观理性地对待法院的判决。
三、发挥分管领导有丰富审判经验的优势,采取分管领导疏导方式,对于法官、陪审员释法解疑后仍不服判的当事人,由分管领导亲自阅卷审核后,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预约见面等方式进行释法解疑,通过其丰富的法理知识、审判经验做好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
四、发挥多部门联动的优势,采取联合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形式,对法官、陪审员、分管领导释法解疑后仍有疑问的案件当事人,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及涉案当事人亲朋好友共同参加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异议证据,并通过对案件中各类材料的公开评议及对当事人提出问题的当场释明,共同化解当事人的疑问。
截止今年五月底,祁县法院刑庭共向涉案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60余人次,现今审理的案件较去年同期呈现出三高、三低态势,即服判息诉率、案件调解率、自动履行率有了很大提高,上诉率、发还率、改判率明显降低。
法官提醒:
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农民朋友为防止农害,应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对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害人又害己。
责任编辑:武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