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司法温度 维护社会和谐 家事法庭让家务事不再难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小家连着大家,所以家事审判绝不是冷冰冰的一纸判决”,晋源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刘婧和法官李源有着多年的家事审判经验,面对难理的“家务账”,他们有一套独创的“化解招数”。
有温度的“法官寄语”
“在下判之时,作为本案的合议庭,我们有几句话想对你说……”案卷的堆叠下,晋源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刘婧在电脑前,将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刑事案件中的万千思绪,一字一句凝结成一篇真挚的“法官寄语”,附在即将发出的“家庭教育令”后。
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小天,母亲早逝,年迈的父亲忙于生计疏于照管,小天上初中时曾有过两次盗窃行为,但没有引起父亲足够的重视。之后,小天辍学来太原打工,结交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最终因斗殴触犯法律。
刘婧庭长在审理中发现,小天家境困窘,给受害人的赔偿还是父亲多方筹措的。庭审中,经过心理疏导,小天表示会好好改造,父亲也表示今后会严加管教。“我们给他下‘家庭教育令’,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正确、认真履行家长职责。”刘婧说,在办理案件时,一定要通过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家庭背景等方面去了解这个孩子,判断这个孩子的问题出在哪里,未来有没有可能改好。
像之前写过的400余份“法官寄语”一样,刘婧写道:“作为未成年的你要明白,所有命运的馈赠,都会标好价格。你可能没有看到你父亲的满眼无助与无奈,希望你能通过这次教训,迅速地成长起来,学一门技术,远离犯罪,重新开始……”
法理情交融的裁判艺术
家事审判是一门法理情相交融的裁判艺术,既植根于法学理论,也浸润着人间烟火,传递着温情和善意。走进家事审判法庭,会发现这里不设审判台,以圆桌、家庭式桌椅替代,不仅有“家”的设置,更有家的“烟火气”。
一起扶养费纠纷案件,双方争吵不休闹到法庭。而当他们面对平和的法官时,听到的称呼也由冰冷的原告人、被告人改为“妻子、丈夫”时,一丝温情油然而生,对抗情绪逐渐消减。
李源法官在耐心倾听双方的诉说后得知,妻子在生下孩子40天后,突发脑溢血落下残疾,诉请法院判决丈夫增加每月生活费1000元。而丈夫则表示,自己多年独自抚养孩子并支付妻子的医疗费用,而且父亲病重,经济负担重,不是不给只是给不了那么多。
“当时双方情绪激动,我们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李源法官感觉,如果就事论事,简单判决,不能解决问题。于是,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做了调解,考虑到丈夫目前的经济状况,且原、被告双方多年不曾往来联系,可见两人感情已经破裂,且孩子一直跟着父亲生活。于是,建议协议离婚,并在财产分割时依法对女方予以照顾,发挥了司法裁判的社会价值引导作用。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3月25日,晋源区法院、晋源区妇联共同建立的“晋源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在晋源法院正式揭牌成立。刘婧庭长告诉记者,教育指导站成立以来,大量的审判实践表明,家事矛盾,许多都是心理和感情上出了问题,只有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纠葛,才能让当事人消除怒气、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矛盾纠纷的根本解决。“打开心门需要有心门的钥匙,化解家事纠纷,要对‘症’下药,循循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