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尽快完善信息和发布服务产品的通知
晋企发[2014]151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尽快完善信息和发布服务产品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为了加强对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做好全省服务平台网络的后台支撑,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求各级示范平台尽快登录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sme8718.com)进行注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示范平台应作为服务机构必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注册,并准确填写全部注册信息,同时要及时发布各类服务产品和专题服务活动信息,保证有服务需求的企业能看的懂,找的到。
二、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平台的考核管理。省中小企业局负责国家级、省级示范平台,各市中小局负责市级示范平台。今后示范平台认定将把是否按照要求完成注册作为必须的基本条件。已认定的示范平台是否能按照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发布服务内容将作为考核管理的内容。
三、在注册和发布信息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省服务平台联系,获得技术支持。
联 系 人:王 虎
电 话:0351-7031114
省平台呼叫中心:400-806-8718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11月5日
公开类型:公开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