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县2017年度示范项目的通知
晋企发〔2017〕105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基地示范县2017年度示范项目的通知
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晋中市、吕梁市、临汾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016年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在全省范围内评审认定了大同城区等8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县(以下简称双创示范县),示范期为三年,2016年支持资金总额度为6540万元,目前各双创示范县示范项目建设正在推进中。为延续政策的一致性和措施的连续性,确保各双创示范县《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对第一批双创示范下拨2017年度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第一批双创示范县第二年示范期项目建设。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额度
双创示范县第二年示范期支持总额度为2160万元,将根据2016年评审档次确定结果予以分档支持,一档4个示范县支持额度为300万/县,二档4个示范县支持额度为240万/县。
二、支持资金使用方向及申报程序
各双创示范县要按照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县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16]74号文件要求,根据本年度的支持额度,对各县制定的《实施方案》中原第二年示范期建设内容进行修改,经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审核批准后,协调省财政厅予以拨付。
三、需要提交资料
(一)第二年示范期支持资金使用计划及配套资金情况;
(二)示范项目自评(包括:项目概述、资金计划、自我评价、项目管理、预期结论等);
(三)山西省省级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第一年示范期项目推进情况(截止目前);
(五)截止目前,双创示范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着重提练示范县建设中的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
(六)上报资料真实性和支持资金合理使用承诺书;
(七)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报文件。
四、相关要求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对本市双创示范县的指导工作,指导各双创示范县做好第二年示范期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工作;各双创示范县要在《实施方案》范围内,本着因地制宜、实是求事的原则,做好第二年示范期项目建设和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经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局将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协调省财政厅下达支持资金。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各双创示范县开展申报工作,请于8月10日前将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报文件和各双创示范县申报资料报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处,资料电子版请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联 系 人:蔡绍青
联系电话:0351-560704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山西省省级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第一年示范期项目推进情况(截止目前)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