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诉讼难 改革是关键

04.03.2016  09:31

  “这两年,人们对法官员额制、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许多词汇已经不再陌生了。这些改革在中国司法历史上都是新生事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

  “司法公开让全社会看到中国的司法改革正是以这样的自信,坚定地往前走。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代表

  “如果职业保障跟不上,甚至人身安全遭受威胁,就会有法官、检察官离开岗位,就会有所谓的‘下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汤维建委员

  司法改革,社会关注。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试点地区普遍反映“早改早受益、早改早发展”,人民群众也逐步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题图左二)做客人民日报“两会e客厅”,与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代表(右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汤维建委员(右一)共话司法改革。访谈由本报记者徐隽(左一)主持。

  司法改革力度前所未有

  主持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7个司法改革文件,最高法去年也出台了22个司法改革文件,这些文件落实情况如何?

  李少平:这轮司法改革的深度和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是通过改革解决跨区划案件诉讼“主客场”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通过改革解决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司法责任不明确等突出问题。三是通过改革防止暗箱操作和司法不廉。四是通过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

  李大进:我印象最深的司法改革有两点:一是立案登记制的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最起码到去年年底,律师和当事人几乎没有“立案难”的反映。二是司法公开。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布1448万份裁判文书,堪称世界第一。

  以巨大勇气纠正冤假错案

  主持人: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对防范冤假错案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汤维建:2013年至2015年,最高法指导和监督纠正的重大刑事冤假错案件就有23起,反映了人民法院的纠错决心。防范冤假错案更需要改革的决心,一是坚持罪刑法定和无罪推定原则。最高法去年推出了一个举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法庭上受审穿便装、不穿囚服,原则上不戴戒具,反映出无罪推定理念得到实践。二是改革证据制度。比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证明标准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有罪证据不能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就要无罪释放,不搞疑罪从轻。三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四是实行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形成了一个倒逼机制,法官从接手这个案子开始,就要严格依法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重点落实好法官职业保障

  主持人:如何加强法官职业保障?

  李大进:一是国家层面上还应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二是要培养全社会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三是具体个案办理要体现专业的素养和能力,以赢得人们对法律、法院和法官的尊重。

  汤维建:司法的职业保障是一个制度体系,岗位要稳定,竞争要有序,待遇有保障,还要有司法豁免制度。追究司法责任是可以的,但是前提必须是因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才能够追究责任。不能稍微有一点司法瑕疵,就给予停职降级处分。

  四项改革试点将在全国推开

  主持人:步入深水区的司法改革任务更加艰巨,今年又有哪些改革举措?

  李少平:按照中央部署,2016年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国全面推开,最高法院牵头的10项中央改革任务,24项“四五改革纲要”任务要在今年完成。

  完善法院组织体系和管辖制度,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完善诉讼制度,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完善司法为民机制,进一步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上下功夫。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网上立案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惩戒法律制度,推广信息化条件下的电子送达方式,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徐隽)

责任编辑: 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