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到期未验收项目集中验收的补充通知
29.03.2016 21:24
本文来源: 科技厅
各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厅局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办公会统一要求以及有关单位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现将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到期未验收项目集中验收补充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未验收的所有研究课题进行集中验收。
2、2014年立项的课题,如仍然不具备验收条件,请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延期申请,按程序报批。
3、2014年之前立项的课题,原则上需要全部验收,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课题,请项目承担单位提交课题终止申请,按程序报批。
二、验收安排
1、4月20 日前,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上报到期未验收项目清单和延期(终止)申请材料。
2、4月3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准备好验收相关材料(完结验收申请表、资金决算表、研究报告、工作总结)。
3、5月-6月,择机组织验收。
三、其它要求
1、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2005年以后所有结题验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逾期未结题或未提交延期(终止)申请的研究项目将按照《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晋科政发[2009]133号)的要求,予以处理。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系人:陈红科 王强
电 话:406799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3、 完结(验收)申请表
4、 资金决算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25日
本文来源: 科技厅
29.03.2016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