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国红厅长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沁源现场会上强调 认清形势 把握规律 强化保障 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

15.09.2014  19:25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重要批示精神,9月11日上午,省司法厅在长治市沁源县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长治市市长席小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长治市委政法委书记李东峰,沁源县委书记李丁夫等出席会议,省司法厅巡视员李满胜主持会议。   崔国红厅长在讲话中对2013年“襄垣会议”以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沁源县、太原市小店区司法局等地工作中的创新举措予以充分肯定,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进行了深刻分析,对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崔国红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和发挥司法行政重要作用等方面认识、把握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全面开展。   崔国红强调,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切实完成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等三大任务,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一是把握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本质特征,通过构建“县乡站点”四级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人员、重大事件、重要节点“三个重点”,完善人防、技防加物防防控体系等有力措施,特别是以推进“队建制”和场所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不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二是把握社区矫正教育矫治的中心任务,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正相结合等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切实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不断提升科学化水平。三是把握社区矫正适应性帮扶的关键环节,紧紧依靠社会力量,坚持专门服务机关与社会力量支持相结合、政策措施引导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帮扶机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回归社会,不断提升社会化水平。   崔国红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发展壮大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社区矫正队伍。三是加强经费保障,争取使社区矫正经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四是加强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积聚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正能量。 会前,出席会议的领导和与会人员赴沁源县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及沁河司法所进行了参观。会上,沁源县、太原市小店区、襄汾县司法局作了经验交流。       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科长,部分县(市、区)司法局长共11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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