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尽快制定山西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山西省政府领导批示,山西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以多项措施力推《意见》精神及时贯彻落实。
一、及时召开了知识产权局工作会,并通过现代手段向全系统进行了传达和部署。
1月11日,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迅速传达学习了《意见》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将《意见》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了全省各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要求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紧制定“山西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意见”,分解任务指标,明确工作措施。
二、及时启动了制定“山西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的工作。
1月13日下午,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省内知识产权有关专家,按照贯彻落实《意见》实施的精神,研究讨论了制定“山西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的工作。会上,省知识产权局闫毅局长安排部署了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工作,介绍了此次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背景、相关政策以及进度安排情况,与参会专家一起研究讨论了制定实施意见的结构框架。省知识产权局李琦副局长提出了要充分结合山西省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目标。相关专家对制定实施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初步确定了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时间节点和框架内容。现制定贯彻实施工作已经全面开展。
三、及时征求山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意见。
1月11日,山西省知识产权局以山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晋知函〔2016〕1号),及时征求各单位贯彻实施意见。目前正在收集整理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方案。同时经山西省科技厅领导批示,在科技厅机关各处室下发《意见》,要求各处室对照《意见》结合各处业务工作拟定贯彻实施意见。
四、及时修订和完善山西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按照国务院贯彻落实《意见》的安排部署,抓紧时间修定和完善山西省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的解读和宣传,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氛围。
制定山西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未来山西省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山西省将以贯彻落实《意见》为指引,凝心聚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在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新征程中砥砺奋进,努力实现创造强省建设发展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