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九督查组赴我厅开展实地督查

18.06.2014  18:16

 

 

      6月13日,省政府第九督查组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医保工作赴我厅开展实地督查。副厅长杨培岳向督查组汇报工作,副厅长王建文出席汇报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本次督查工作安排,我厅涉及两项督查内容,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救助制度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我厅把完善和落实国家和省各项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措施作为重要工作专题研究,进行专项部署,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密集组织举办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就业服务月等活动,推进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加大就业见习规模,落实实名制跟踪服务。全省组织实施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累计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7653人,提升了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安排2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共为4037名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403.7万元。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在我省调研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和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继续加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确保扶持政策发挥应有效应。

      二、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救助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在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中。城乡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提高到320元已落实。目前,全省已发放社会保障卡2100多万张,“三个目录”编码应用工作已全部完成,省直与太原、大同、晋城、朔州、忻州、运城、临汾、阳泉、晋中等9个市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目前,阳泉、运城、晋城、临汾4个市已按新办法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其他7个市正在完善办法并组织实施中。关于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救助问题,各地已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听取汇报后,督查组认为,人社厅对各项工作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从实地督查情况看,能够按照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精心筹划,真抓实干,对每项工作都进行了细化、量化、具体化。针对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办法,希望下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有效有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厅办公室、政研室、就业处、医保处、就业局、医保中心、宣传中心、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