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督查组督查我省春季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
4月18日至20日,国家林业局督查组在局党组成员谭光明同志的带领下,一行6人对我省太原市、运城市和中条林局春季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任建中厅长、黄守孝总工程师和省森林公安局局长赵富等同志陪同检查。
督查期间,重点查看了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山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水沟村村庄绿化、小返乡窑头村海棠湾休憩园、阳曲县阳坡植树基地、运城市垣曲县万亩核桃示范基地、亳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视察指导了阳曲县、垣曲县、中条林局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装备营房和应急演练等情况。督查后,在运城市听取了省林业厅和运城市春季造林和森林防火工作汇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在春季造林和森林防火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督查组认为: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情实际,迅速召开会议,抓紧安排部署,着力推进落实。既取得国家工程顺利展开,又重点确立了我省六大工程,作为造林绿化的重要载体。同时,创新造林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吸收融资平台,迸发出造林绿化的活力。在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上,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主动宣传发动,靠前集中驻防,整体平稳。
督查组要求:在造林绿化方面,一是要着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加快编制省级《森林经营规划》,指导县级开展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提升森林经营质量水平。二是要着力推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凡是适宜发展经济林的区域优先安排发展经济林,采取适地适树原则,重点推进吕梁山区和北部地区经济林品种的试验和推广。三是要着力推进林业精准扶贫。通过大力实施林业扶贫攻坚“五个一批”,积极挖掘林业对群众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将脱贫攻坚融入造林绿化、营林护林、产业发展的全过程,让广大贫困人口在治山造林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在森林防火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关键是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涵盖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全过程,是一种常年的工作制度。各地要进一步全面落实责任,在机构建设、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上狠下功夫。二是加强机构建设。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机构是事业的保障,各地要加强机构建设,确保本地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注意扑火安全。要深刻汲取扑救人员死亡的教训,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指挥员培训和扑火队员的安全扑火培训、教育,配齐个人安全防护装备,开展紧急避险逃生的模拟训练演练,避免发生扑火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