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导组反馈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情况

28.11.2014  13:42

        11月27日上午,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反馈会在太原举行,督导组组长、国家督学薛明扬进行了意见反馈。副省长张复明出席并讲话。
        去年我省太原市迎泽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今年我省共有21个县(市、区)接受评估认定。11月23日至2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在21个县(市、区)随机抽查了147所学校,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督导组认为,21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张复明要求各地正视差距,强化责任,立行立改,贯彻落实好督导检查组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记者 李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