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专项督导

30.06.2015  19:01

      2015年5月25日至26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专项督导组一行五人,对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了专项督导。

      督导组听取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工作文件、宣传教育等台账资料,并深入我省大同县、繁峙县两县实地督导。在每县都听取县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资金安排、招标采购、食品供应、监督管理等文件资料。之后,又随机实地查看每县4所学校供餐、受益学生、信息公开公示等情况,与校长、教师、学生等交谈,并查阅学校有关台账资料。

      6月27日上午,国家专项督导组向我省进行了反馈。充分肯定了我省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成绩,同时从“加快食堂建设进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县级政府落实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省教育厅任月忠副厅长出席反馈会,并表示,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贫困地区学生健康成长、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重大惠民政策。相关处室要加大督查监管力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