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打造司法为民第一窗口

12.06.2014  17:42

记者 侯成丽 通讯员 张伟卫

 

李沁萍,女,一级法官,现任山西省长治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从监察室副主任到立案庭任庭长伊始,李沁萍就把着力打造司法为民第一窗口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积极探索新时期立案工作新路子,不断摸索适应新形势、新特点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立案庭前沿作用,创新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先后被市总工会授予“长治市行业巾帼标兵”称号并记个人一等功,被省总工会授予“山西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并记个人一等功,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五心”法官让群众树起大拇指

“我要找李庭长。”从平顺一个小山村坐了两个多小时汽车才赶到市中院的李大娘,一到立案庭来不及擦把汗就问立案大厅值班的干警。

“您好,大娘,您有什么事?不要急慢慢说。”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员随即将一杯热茶递到李大娘的手上,扶着腿有些残疾的李大娘走进了李庭长的办公室。

原来,李大娘儿子儿媳不孝顺,老伴又去世的早,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加之腿脚不灵便,近年来不能下地劳动,生活陷入困境。李大娘本想到县法院去告儿子儿媳,可害怕县法院管不了此事,听有人说,报纸上登了,市中院立案庭庭长李沁萍是全国法院的先进个人,保准能管这事,李大娘这才倒了三次汽车,一边打听着从村里来到市中院告状。

弄清事情原委后,李沁萍耐心地向李大娘讲解了法院立案的有关规定,并当即联系县法院立案庭说明情况,打消了李大娘的顾虑。临出门,李大娘说没来过市里,找不着车站,李沁萍放下手头的工作,将李大娘送到车站并掏出一百元钱塞到李大娘手上,说,“大娘,钱不多,您买个车票。”此时的李大娘已经老泪纵横,一边上车一边念叨着,“这李庭长可比我那儿子儿媳还亲啊!”

长治中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人少事多,工作繁忙。为了能在第一窗口做到司法为民,李沁萍给全庭干警制定了“群众干部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公民法人一个样、外地本地一个样、大案小案一个样、原告被告一个样”的“六个一”和“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的规定,并要求从自己做起,在立案的每一个环节体现“热心、细心、诚心、耐心、爱心”五心要求,为全市法院创建文明立案窗口树立了榜样。

人民群众的利益比天还大

前年6月的一天下午五点左右,黎城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到市中院立案庭,急匆匆的说,有一桩纠纷急需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看事情紧急,李沁萍请示院领导后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虽然立案手续办完后已到下班时间,但由于案情重大,近600万元涉案财产如果保全不及时,造成损失后果不堪设想,李沁萍顾不上家中即将放学的女儿,带领干警立即赶往财产保全现场,到达目的地黎城县已是晚上,顾不上吃饭也没有时间喘口气,终于在当晚九点多钟及时对诉保财产进行了保全。在她的努力下,次日就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引起的财产损失。

当晚回到家时已经是深夜12点多,看着胡乱吃了点方便面已经熟睡的女儿,李沁萍一丝母亲的愧疚涌上心头,不由掉出了眼泪。

“人民群众的利益比天还大,作为一名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是做法官的责任,也是做人的良心。”这是李沁萍在群众路线教育学习体会交流时谈的肺腑之言。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对全国法院提出明确要求。

不满40岁的李某,因与长治惠丰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长治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出上诉。李某因患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需长期进行透析治疗,开销很大,本人又无固定工作,家庭经济极其困难。面对两万余元的上诉费用,来市中院递交上诉状的李某本已因长期病痛折磨得面黄肌瘦的脸上更显苍白和无奈。

李沁萍了解情况后,在给李某讲明诉讼权利义务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其提供司法救助,上诉费用全额缓交,用司法的人文关怀,为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办完手续离开立案大厅时,李某一步三回头,激动地眼含泪水说不出话来。

据了解,近三年来,长治中院共为确有困难的190余名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提供了司法救助,共报请减缓免诉讼费用200余万元,李沁萍通过立案窗口,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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