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公安局看守所采暖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治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长治市公安局看守所采暖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治市公安局看守所采暖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单位:长治市公安局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上限:877727.5元
5.项目建设工期:30天
二、项目编号:中财采D-[2015]-78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采暖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应的经营范围;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保缴纳证明(报名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纳税证明(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规费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社保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期由项目发生地(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8月03日至2015年08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2015年08月27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治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1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5-315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