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法院先行调解中心正式运行

16.01.2015  12:23

      由太原迎泽区法院成立,化解纠纷比简易程序快,不出调解书零费用

      从太原迎泽区法院获悉,该院先行调解中心1月15日正式运行,并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90后小渠当场拿到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该类调解的主要特点是立案前法官介入,解决纠纷比走简易程序还快,达成协议如不用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就是零费用,实现“打官司不花钱”,大大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
        太原迎泽区法院先行调解中心于2014年11月试运行,是新民诉法以立法形式确定先行调解程序后,我省成立的首家法院先行调解中心。该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在立案前均先行调解,最长期限为60天 (双方同意或特殊情况可延长)。目前太原迎泽区法院先行调解中心有4名全职法官,已成功调解近30起纠纷。
        我国新民诉法在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据悉,这是首次通过正式立法的方式将诉前调解程序规定出来。(记者 郭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