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李小鹏批示:切实抓好粮食安全责任落实

12.06.2014  21:42

山西省省长李小鹏批示:
切实抓好粮食安全责任落实

    4月29日,山西省省长李小鹏对《省粮食局关于拟请省政府向各市政府颁发2014年度粮食安全目标责任状的请示》作出重要批示:“原则同意。可总结完善,切实抓好。”
2011年以来,山西省政府连续四年向各市政府颁发粮食安全目标责任状,以责任状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对于强化各级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推进粮食安全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保障粮油供应,稳定粮食市场,做好粮食收购,保护农民利益,充实粮油储备,加强质量监管,扶持粮食行业改革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
2014年山西省政府向各市政府下达的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包括 :“做好流通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加强粮油储备,实施粮安工程”、“监管粮油质量,保障消费安全”、“深化企业改革,支持行业发展” 等四类14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