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九种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14.05.2015  20:25

      5月13日,省质监局通报矿用移动软电缆等九种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结果,除了钢筋、钢坯、PVC型材、铝型材、工业气体等产品质量合格外,其他四种工业产品都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但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都不是很高。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省质监局要给予公开通报、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促使其尽快提高产品质量,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在对我省生产经销的矿用移动软电缆质量进行的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抽查中,由太原市晋源区金三星电缆经销处经销的标称邢台金三星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MYQ-0.3/0.5 2×2.5型长兴牌煤矿用移动软电缆,其导体电阻(20℃)、动力线芯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对我省生产经销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质量进行的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7%。抽查中,由阳泉市城区恒星物资贸易部经销的标称天津市津特线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60227IEC01(BV)4型津特牌聚氯乙烯绝缘线缆,其标志、外径、导体电阻(20℃)、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均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山西博超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BV 1.5型博超牌聚氯乙烯绝缘电线,其标志、外径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对我省生产经销的电力电缆质量进行的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抽查中,由太原市晋源区新京港线缆经销处经销的标称邢台市京港电缆厂生产的YJV-0.6/1 3×4型鑫港牌电力电缆(涉嫌假冒),其成品电缆表面标志、护套厚度、绝缘热延伸试验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对我省企业生产的溶解乙炔质量进行的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4%。抽查中,由盂县鈺杰气体有限公司乙炔气厂生产的40L型溶解乙炔,其磷化氢硫化氢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由侯马市懿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40L型溶解乙炔,其磷化氢硫化氢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记者 张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