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省级国库收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07.03.2016  18:19

为规范省级财政国库收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工作,近日,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出台《山西省省级国库收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在办理省级国库收付电子化相关业务时,需按照事先确定的业务流程和经办人员岗位权限要求,在有关电子凭证上加盖相应电子印章,以确保流程信息真实有效。

办法》要求,各业务方加快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不断完善信息系统管理控制机制,确保国库收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工作优质高效、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