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认定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村)的公示
08.10.2014 12:48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工作的指导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71号)要求,各市推荐了19个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20个省级充分就业星级村。经我厅研究,拟予以认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5日。任何有异议的单位或人员,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 系 人:李玉荣
电话(传真):0351-7676071
2014年10月08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8.10.2014 12:48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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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