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破获特大团伙贩卖运输冰毒案
9月10日,省公安厅发布消息,近日,我省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团伙贩卖运输冰毒案,缴获冰毒109.8千克,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破获最大的冰毒犯罪案件。
最先发现贩毒线索的是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大队。2013年12月7日,警方发现黑龙江籍男子孙某某在城区一带与吸毒人员联系频繁,有贩卖毒品嫌疑。12月12日,城区公安分局对此立案侦查。2014年4月26日,警方确定这一贩毒团伙涉及人员多,贩卖毒品数量大,涉案区域涉及广东、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阳泉、晋中等5省10市。晋中市公安局于当日成立专案组,并将案件代号确定为“4·26”专案。
经过3个多月的侦查,“4·26”特大团伙贩毒案的结构组成和犯罪事实逐渐清晰:阳泉市平定籍男子穆某某以赌博、放高利贷为掩护,长期从事贩毒活动,团伙成员众多,毒品销售网络覆盖阳泉、晋中等地。2014年,穆某某的毒品销售网络扩展到东北辽宁、黑龙江等地,成功发展辽宁鞍山籍贩毒团伙头目吕某某及多名成员,并多次向辽宁鞍山贩卖毒品。而穆某某的上线为广东籍贩毒团伙头目胡某某,穆某某通过单线联系的方式,从广东胡某某处购进毒品,销往辽宁鞍山、我省阳泉、晋中等地。
7月31日,专案组组织100余名精干警力分成8个工作组,分赴辽宁鞍山、黑龙江哈尔滨、河北秦皇岛、北京、以及山西太原、阳泉、昔阳、榆次等地同时开展收网。8月3日,在广东及深圳警方配合下,将给穆某某团伙“供货”的广东贩毒团伙主犯胡某某及骨干成员5人抓获。通过现场突审,广东警方于8月7日凌晨2时,抓获广东毒贩胡某某的上线,并捣毁位于广东省惠来县岐石镇的制毒窝点。
至此,被公安部列为部督目标案件的2014—525号特大团伙贩毒案成功告破,警方切断了由广东至山西、广东至辽宁的两条贩毒通道,捣毁一个制毒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扣押毒资540余万元、银行卡113张、钢珠枪1支、涉案车辆12辆。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晋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后
毒品犯罪必须高度正视
一起贩毒案缴获冰毒109.8千克,这个数量惊人,需要引起各方足够的关注与警惕。
说数量惊人,有以下内容为证。刑法对冰毒犯罪量刑是以克为单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冰毒50克以上,就可以处以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最高刑罚。公安机关打击冰毒犯罪,缴获冰毒千克以上就被列为重特大案件。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李殷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山西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全国罂粟非法种植重点省和土制海洛因输出地,转化成为一个毒品消费省。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6.3万余人,遍布全省119个县市区。
尽管随着禁毒人民战争的不断深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大案件侦办力度,相继破了一批重特大毒品案件,但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冰毒案件”的出现,仍警示我们必须高度正视日益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记者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