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召开精神文明工作促进会
9月8日上午,山西省气象局召开精神文明工作促进会,省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机关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山西省直文明委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文明单位的决定》、《山西省直文明委2015年文明单位处理决定》、《山西省直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及《山西省直文明和谐单位考评指标体系》等有关文明和谐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了解了省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现状,并听取了各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方面的工作及下一步创建工作计划。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柯怡明在听取汇报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级领导、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按照省局党组工作总体部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党建、业务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营造创建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使整个单位充满工作活力,充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提升气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是创建丰富载体,突出成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各个单位要结合气象文化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党风廉政建设月、理论学习、征文、演讲、气象科普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提升水平。文明单位创建有严格的规定和考核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明单位创建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申报,按照六大考核体系开展创建工作,对单位和个人严格考察,确保验收顺利通过;四是全民参与,共创文明。创建文明单位,不是各单位几个具体人员能完成的事情,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调动职工力量,全员参与,共同支持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做到文明单位共建、文明成果共享;五是集合实际,充实力量,完善设施。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整合办公资源,统一规划,共享资源,力争为职工建立文明单位所要求的职工活动室、荣誉室、图书室等学习活动阵地。同时,要完善人员配置,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省局纪检组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欣璞在最后总结时指出,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按照文明单位创建的相关规定和六大体系的指标要求,抓好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各司其职,分级管理,逐条对照,确保文明创建工作万无一失;省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不定时对各单位进行检查,促进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