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换证工作开始

08.06.2015  12:35

      民营经济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大突破”之一,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促进转型跨越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6月7日,从省科技厅传来消息,根据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有关条例规定,我省开始组织2015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换证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且成立一年以上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营企业,均可申报认定民营科技企业,凡经省科技厅认定并于2015年12月底到期的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均在本次换证范围内。另外,对于申请认定民营科技企业或换证的民营科技企业还需符合下列指标要求:企业有明确的科技发展方向,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年技工贸收入和利税稳定增长,产品市场前景看好;企业内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企业法人或技术负责人是科技人员;企业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的销售占年总营业额的5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占年总营业额的20%以上;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认定民营科技企业的申请企业需报送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而换证企业要以2014年度的数据为准,填写山西省关于民营科技企业的年度审核表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另外,此次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换证工作所需的所有材料均要在2015年7月30日前上报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记者 李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