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楼阳生对省检察院推进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1月13日,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楼阳生在山西省检察院报送的《关于开展“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依法推进产权保护,优化山西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的总结》上作出批示:充分肯定省检察院为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所做的大量工作,感谢对省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去年7月,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省院党组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五个专项检察活动。其中, “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依法推进产权保护,优化山西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确立了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各类产权主体财产权的犯罪,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等七大类涉及侵犯产权保护类犯罪案件作为专项活动的重点。
省院杨司检察长多次听取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个案汇报,并多次批示,要求下大力气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推进产权保护专项活动。省院公诉局组织专人进行深入调研,挖掘发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分析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办理涉及产权类犯罪案件规律和经验教训,以《公诉工作专报》的形式印发全省公诉部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提高对全省专项活动的案例指导成效。
通过筛选一批重点案件,确定两批23件挂牌督办案件,组织抽查、评查一批重点案件,着力纠正一批典型冤错案件等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对其中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冤错案件,依法坚决予以纠正,并努力使当事人损失降到最低,该赔偿依法进行赔偿。截止目前,已对七大类重点涉侵犯产权犯罪提起公诉3281件5012人,人民法院对3789人做出有罪生效裁判。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59件,对549人依法追诉漏罪,依法追诉漏犯384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287件471人。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专项活动,加强了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净化了全省营商投资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