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于今年2月至6月,对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反腐、改革、发展主题,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审计全覆盖与抓重点并重,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多年未审计部门的监督,着力揭示省本级财政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审计机关对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作出处理处罚,接受审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为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58.02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8.68%,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618.82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3.07%,年终净结余9.78亿元。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呈现三个特点:
——财政收入保持增长,但增长质量有待提升。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虽然超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但税收收入短收29.09亿元,非税收入超收65.69亿元,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3.39%,比上年增加了5.0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长主要依靠非税收入拉动。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但配置效率尚需提高。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直接用于教育、农业、科技、社保、卫生等民生支出512.2亿元,占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82.77%,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但从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看,省本级公共财政可进一步盘活的存量资金有368.79亿元,存量资金规模较大,配置效率不高。
——财政管理不断改进,但依法理财能力还应增强。省财政积极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省级单位预算追加事项和“三公”经费支出,着力增加重点和民生支出,加大对市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但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省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认真落实省人大批准的省本级财政预算,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果,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但审计也发现省级预算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报不完整。2013年,省财政厅未将省财政承担还款或担保责任的统借自还主权外债5.08亿元纳入预算管理,也未按规定在预算草案中编报统借自还主权外债收支情况。
2.预算编制不细化。2013年初,省本级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分别有245.26亿元、254.01亿元,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分别占年度预算的32.92%、60.61%。
3.预算草案和备案预算列报不准确。2013年,省财政厅向省政府、省人大上报的省本级预算草案和备案预算,将2012年提前下达市县的省级专款补助15.7亿元列报到省本级支出;将已列省级财政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8亿元列报到省对市县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支出。
4.决算草案净结余编制不真实。省财政厅在编报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时,将应列净结余的上年结转资金26.5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结余资金8.15亿元,直接安排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方面。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546.54亿元。截至2013年底,省财政16个非税收入专户滞留未缴国库“两权”价款、水资源费等预算收入325亿元;全省178个地税征收单位376个银行账户滞留未缴国库税款及附加、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规费221.54亿元。
2.应征未征预算收入10.17亿元。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13年底,省财政厅应征未征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代收的电源基地建设基金、水资源补偿费2.61亿元;孝义、中阳等76个县(市、区)环保部门应征未征2179户排污单位排污费1.48亿元;太原、晋城、朔州3市的7个地税征收单位应征未征12户企业各类税款及附加1.61亿元;太原、晋城、朔州3市的5个地税征收单位应征未征6户企业河道工程维护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规费3944.55万元;省地税局应征未征重点公路、铁路建设工程管理处代扣的税款及附加4.08亿元。
3.应纳未纳预算管理收入8274.35万元。2013年,省财政厅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金3527.93万元缴入国有企业改革专户,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占用费等收入4746.42万元缴入产业发展资金专户。
4.混淆收入种类入库6.48亿元。2013年,省财政厅将“两权”价款、水资源补偿费等11项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6.48亿元以其他收入入库。
(三)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方面。
1.财政资金沉淀较多,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低
(1)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截至2013年底,省本级公共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有:预算净结余9.78亿元,项目支出结余40.41亿元,结转1年以上项目资金26.5亿元,财政专户结存“两权”价款收入292.1亿元。
(2)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低。2013年9月,省财政厅转贷省科技厅山西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亿元,截至2014年5月,省科技厅仅支付征地等前期费用5.18亿元,对剩余资金未采取增值措施。省财政厅转贷省教育厅20所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亿元,截至2014年5月,仅有太原师范学院等9所院校支付新校区网建等费用2039.47万元,其余11所院校分文未支出,尚需支付利息1172万元。
2.“以拨作支”8.68亿元。2013年,省财政厅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3亿元列支后转入扶贫资金和省长基金专户未支出;将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9亿元列支后转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户,仅支出1.11亿元。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截至2013年底,省财政厅未将省公安厅直属3个公安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拨付单位实有资金账户3092万元;将应直接支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48.96亿元批复为授权支付;将应直接支付供应商或具体用款单位的10.28亿元支付到110个省级单位账户;61个部门利用授权支付的机动性,将大型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1.39亿元支付到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账户;24个部门所属的202个单位未执行公务卡制度,影响国库集中支付效果。
(四)预算管理方面。
1.虚列结转40.41亿元。省财政厅在办理省本级2013年结转事项时,将已执行完毕、超过预算确定期限一年以上、无明确用途的45个项目支出结余40.41亿元虚列结转,导致少体现省本级净结余。
2.未清理部门结余结转资金2.01亿元。省财政厅未将有关部门结转两年及以上项目资金2.01亿元收回预算统筹管理。
3.多头或违规开设银行账户。2013年,省财政厅审批省国土资源厅在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工行太原漪汾街支行各开设一个账户,用于核算10亿元耕地开发项目资金。截至2013年底,省财政厅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6家银行的41个支行开设账户,用于存放社保基金定期存款634.25亿元;130个地税征收单位未经省财政厅批准开设252个银行账户,滞留税费154.32亿元。
4.特别流转金监管不严格,回收的本金和收益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经对省投资集团公司管理的省财政投入经营性领域特别流转金4.49亿元审计发现,截至2014年3月底,该公司未与相关单位签订12个项目特别流转金协议2350万元;未按协议约定收回山西唐一能源科技公司已到期的1年期特别流转金本金400万元,又续签了2年期协议;签订的203份、4.24亿元的特别流转金协议年收益率从0至8%不等,缺少统一标准;占用特别流转金本金和收益1118.28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支付项目管理费等。
5.省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审计抽查发现,2013年,有26个政府采购项目支出1.97亿元、34个部门单位公用经费采购5457.03万元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执行中从不同资金渠道安排的政府采购事项47.45亿元,未及时补充编列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25个部门单位从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支出工资、差旅费、电话费、水电费等1577.91万元;30个部门单位的4640.55万元采购项目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36个部门单位的1.71亿元设备购置、房屋维修改造、公务印刷等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了21个省级部门2013年预算执行和12个部门2012、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延伸审计了125个二、三级预算单位,审计预算支出54.4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单位注重加强财务管理,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预算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虚报冒领财政资金929.48万元。原省广电局、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等12个部门单位通过虚报人数或项目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929.48万元。
(二)未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4451.51万元。省国资委、省环保厅等4个部门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收益、环境违法罚款等650.31万元;省经信委、省环境监测中心直属站等7个部门单位未将收取的煤焦专项基金、监测服务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3801.2万元上缴省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其中省经信委等5个部门单位坐支655.86万元用于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三)乱收费8500.44万元。省国防科工办、省国资委研究中心等13个部门单位自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向有关单位收取宣传费、服务费、鉴定费等8500.44万元。
(四)虚列支出1219.17万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等14个部门单位以物业费、印刷费等名义列支1219.17万元转入本单位或其他单位账户,至2013年底未支出。
(五)挤占挪用资金5341.73万元。省财政厅、省药品检验所等37个部门单位将5341.73万元项目资金用于补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支出。
(六)6.01亿元预算未执行。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等39个部门单位有秋季免学费资金、全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运行维护费等268个项目、4.24亿元预算未执行;省发改委、原省广电局等13个部门单位由于预算编报与执行不衔接、项目进展慢等原因,闲置财政资金1.77亿元。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控制不严。省煤炭厅、省地税局等21个部门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1192.79万元。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等11个部门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会议费300.17万元;省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中心等5个部门单位超范围列支会议费40.68万元。
(八)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省妇联、省煤炭职工培训中心等5个部门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出借房产7400平方米;省经信委后勤服务中心、省高级人民法院证据技术中心等8个单位未将2360.5万元房屋建筑物出租和资产处置收入上缴省财政;山西博物院、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等11个单位未及时将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7.65亿元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九)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省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中心未经审批,将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1亿元用于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文物局等10个部门单位使用白条、假发票等不合规票据入账726.06万元;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37个部门单位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补助等1889.46万元;省发改委宏观研究院将148.03万元财政资金转入本单位职工账户,提取现金131.73万元用于课题组人员报酬、公用经费;省好艺中等专业学校将教材费和公物押金128.6万元由个人保管;省委机要局未将网络租用分成收入191.32万元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用于弥补单位经费、发放职工奖金补贴等支出158.97万元;省地方志办公室未将山西年鉴及志书彩页宣传和发行收入391.5万元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结合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对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经信委负责管理的新能源项目特别流转金、环境治理、节能、企业技术改造等12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抽查项目申报资料509份,延伸审计项目单位226个,涉及财政专项资金6.27亿元,占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总额的25.6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省财政厅无具体办法和标准分配下达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16项专项资金7.91亿元,在37项1.76亿元专项资金中安排了98户企业相同或相似项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超范围分配水资源费等9项专项资金1.99亿元,用于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等;省经信委将技术改造、焦化行业贴息、淘汰落后产能等专项资金1.35亿元安排用于工作经费和不属于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在项目库和项目计划之外安排129个项目技术改造资金2.26亿元。
(二)部分项目不符合条件获得财政补贴,个别项目单位骗取套取专项资金。96户企业在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善、企业银行贷款不到位、资质条件和项目内容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况下,取得焦化行业贴息、省级污染治理等6项专项资金2.79亿元;山西华晋纺织印染公司等9户企业通过提供虚假投资证明、土地手续、银行贷款合同等手段,骗取省级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农村市场与农产品流通集中连片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省级新能源项目特别流转金等5433万元;山西三元炭素公司等19个项目单位以同一项目或同一项目的单项工程重复申请省级技术改造、节能、信息化发展等专项资金3640万元。
(三)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截至2014年3月底,省环保厅现场端刷卡式总量监控仪等3个环境监测项目建成后未投入使用,涉及财政投资1535万元;高平、阳城等8县(市)的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仅完成投资1606.85万元,占总投资的14%;省经信委安排节能、企业技术改造、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52万元的山西云计算中心等3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安排60万元补贴的2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未按期拆除。
四、省级政府投资计划执行审计情况
2013年,省发改委管理省统筹基建计划83.92亿元,当年下达79.1亿元。省审计厅于2014年2月至4月对326个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了省级政府投资4.15亿元的18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和57个煤化工项目。审计结果表明,省发改委不断加大投资改革和管理力度,为保障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省级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执行不到位。2013年,省发改委未将26.93亿元省级政府投资细化到审批手续完备的项目;下达32个审批手续不完善项目省级政府投资5.45亿元;违规审批总投资2.75亿元的3个前期建设条件不完备项目,并下达其中2个项目省级政府投资600万元;超范围将循环经济领域省级政府投资1.9亿元安排用于23个非循环经济项目;未安排2012年审批、建设期限为1年的水利和劳动保障服务业2个领域26个公益类建设项目省级政府投资4163万元。
(二)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实现投产达效目标。总投资7800万元的6个应于2010年底建成或开始建设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仍未完成前期工作,应于2010年底前建成的13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进度缓慢,已下达的1.23亿元省级政府投资未发挥预期效益,日处理城市垃圾3603吨建设目标未能实现;省发改委2008年以来安排省级政府投资2.51亿元、应于2013年底前完工的57个煤化工项目,有40个项目因停缓建、未按期建成、未投产或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经营亏损等未实现投产达效目标。
五、全省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于2014年2月至5月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58个贫困县2013年扶贫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相关县区的扶贫、财政和发改等部门,抽查了445个乡镇、2276个行政村、226个企业、324个合作社、13006个农户,涉及2576个扶贫项目,审计金额20.6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扶贫项目的实施,对于减少全省贫困人口,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不严格、使用不合法。宁武、兴县等6个县部分扶贫项目未严格执行报账制;静乐、安泽等28个县扶贫资金未实施专户管理;平陆、临县等46个县区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3.26亿元;吉县、大宁等11个县未提取质量保证金和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026.15万元;宁武、代县等17个县存在大额现金支付、使用不合规票据报账、私存私放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5075.55万元;汾西、永和等32个县区挤占挪用扶贫资金1977.6万元;石楼、岚县等24个县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涉嫌骗取、侵占、贪污扶贫资金2334.57万元。
(二)部分扶贫项目建设不规范。大宁、浑源等8个县的15个项目未批先建;永和、代县等22个县项目实施单位擅自调整106个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壶关、陵川等6个县区的8个项目超概算、虚报投资额、多计工程款321.92万元;沁水、五台等18个县区的45项工程招投标、发包不合规;垣曲、宁武等11个县购买设备、材料、苗木等1903.67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部分扶贫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保德、石楼等49个县区财政、扶贫和发改等部门单位截留、滞拨扶贫资金6.41亿元;因相关政策不衔接、项目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或后期管护不到位,宁武、乡宁等8个县移民搬迁计划难以落实;沁水、离石等33个县区的102个项目出现设施损毁、树苗成活率低、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六、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省审计厅于2014年2月至4月,组织省市两级审计机关对山西信发化工公司铝系综合循环等12个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1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593.1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08.53亿元,有1个项目已建成,有5个项目完成投资超过50%,71个子项目已建成投产28个,实现销售收入104.21亿元、利税8.11亿元。省级转型综改重大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单位滞留挪用项目资金。五台山风景区人民政府将景区清水河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项目财政资金1.7亿元用于五台山旅游资产经营集团公司项目建设;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公司挤占化工新材料园区建设资金1.95亿元用于支付待转岗人员工资、预付股权转让款项等;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滞拨省财政注入太重股份公司的新建高速列车轮轴和齿轮箱国产化项目资本金2950万元。
(二)部分项目审批程序不完善、管理不严格。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公司100亿立方米煤层气抽采利用等9个项目或其子项目未取得立项、规划、建设用地、环评和施工许可手续;山西杏花村酒业集中发展区投资开发公司等7个项目单位合同金额30.83亿元的土建工程和设备购置未组织招投标或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三)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未达预期效益。在建的25个子项目完成投资仅占计划总投资的24.17%,其余18个子项目尚未开工;已投产的山西大运汽车制造公司大运重卡等3个项目经济效益低于预期,有的出现生产任务不足、亏损等现象。
七、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2013年8月至9月,审计署和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对省本级、11个市、119个县(市、区)和1196个乡(镇)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521.06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333.71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23.7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全省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不仅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市县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490.74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541.48亿元,年均增长19.79%。其中:省级年均下降0.13%,市级、县级年均分别增长20.73%和33.47%。
(二)有的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2个市级、88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从行业债务状况看,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分别为2040.73亿元和153.14亿元,偿债压力较大。
(三)部分市县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截至2012年底,全省6个市级、10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为268.94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1300.92亿元的20.67%。
(四)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88.3亿元;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提供担保84.62亿元;有9家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仍继续融资;部分市仍违规将市政道路、公园等公益性资产和储备土地等以资本金形式注入6家融资平台公司,涉及金额169.45亿元;部分地方违规将债务资金投入资本市场4.38亿元和用于修建楼堂馆所0.23亿元。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核心内容。省人民政府将责成财政等部门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将各项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把各部门单位的经费预算、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与工作任务紧密衔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的前瞻性、科学性;各部门将编实编细编准预算,预算一经批准,不能随意调整、追加,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要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管,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监控结果有应用的评价考核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加强对预算执行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分析,从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的角度提出治本措施,杜绝屡查屡犯问题的再度发生,维护财政经济秩序。
(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省人民政府将责成各职能部门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对民生改善、结构调整等重要领域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同时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对现有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制度和办法,从严控制财政对竞争性领域投入;确需支出的专项资金,要加强财政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的评审论证、实质性审查等工作,防止企业通过重复申报或虚假资料取得财政资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投资非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从审计情况看,财政收支矛盾凸显,举债建设与部分资金闲置的情况并存。省人民政府将责成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现有存量资金进行彻底清理,撤销各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性账户,将各项政府性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对应落实到项目的资金将尽快落实到项目,短期难以落实到项目的预算资金将及时收回财政统筹分配;财政部门将尽快提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案,在保证省级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将财政资金集中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释放财政资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政府投资效果。从审计情况看,一些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在审批手续不完善、可行性研究和市场预测不充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效益不达预期,甚至形成损失浪费。省人民政府将责成省发改委等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结合山西发展实际,在充分尊重市场和投资规律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将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夯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进一步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强化项目监管,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信息互通,杜绝同类项目重复申报、多头审批、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促进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引领作用。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目前,我省政府性债务是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但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主体不明确、重借轻还、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比较普遍。省人民政府将责成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规范、适度、安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性债务审批程序,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强化土地储备融资审核,严格债务资金用途,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责任追究机制,从严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积极落实偿债资金,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对盲目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形成损失浪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财政与发改、审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乏力,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奋斗。
表一 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明细表 单位:万元 | |||
一级部门 | 二三级单位 | 虚报预算内容 | 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金额 |
原省广电局 | 机关 | 以所属广电学校校舍存在安全隐患、需拆除重建为由,向省发改委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30万元,实际将资金用于局机关新建文体活动中心 | 230 |
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 | 多报31名职工向省财政多申领人员和公用经费 | 178.32 | |
山西音像资料馆 | 将6名离职人员纳入在职范围,向省财政多申请人员和公用经费 | 33.9 |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 以编制在学院、但工作岗位在所属太原晋阳制药厂的34名职工向省财政申领人员工资 | 192.38 |
省国防科工办 | 机关 | 以已调离本单位职工向省财政申领人员和公用经费 | 19.32 |
华北机电学校 | 虚报403名在校学生和11名已出国、已离岗职工向省财政申领公用经费 | 117.24 | |
省妇联 | 后勤服务中心 | 在不具备家政服务条件、没有租赁办公场所情况下向省财政申领家政服务培训及办公场所租赁补助 | 60 |
向省财政申领已调入省妇联机关工作的4名职工40%的工资 | 4.07 | ||
山西妇女报社 | 通过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套取财政资金 | 21.96 | |
省好艺中等专业学校 | 通过多报在校学生人数,向省财政申领秋季免学费资金 | 13.9 | |
省编办 | 机关 | 省编办及所属单位在均无租房情况下,向省财政申领办公用房租金 | 35 |
省文物局 | 省考古研究所 | 虚报3名长期离岗职工向省财政申领人员工资 | 18.14 |
省人社厅 | 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重复申报2名在站博士后人数,向省财政申领专项补助资金 | 5.25 |
合计 | 12个部门单位 |
| 929.48 |
表二 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未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问题明细表 单位:万元 | |||||
一级部门 | 二三级单位 | 非税收入项目 | 未上缴 省财政金额 | 其中坐支金额 | 坐支用途 |
省环保厅 | 省环境监测中心直属站 |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应由自身完成的部分监测业务交由厅属省环境监测中心直属站,并由直属站收取监测服务费 | 1943.48 |
|
|
省经信委 | 机关 | 煤焦专项基金 | 889.9 | 380 | 机关自动化信息系统建设等 |
省工业经济联合会(财政部门负担人员及公用经费) | 会费 | 400.34 | 73.26 | 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 |
省国防科工办 | 华北机电学校 | 土地出让及房屋拆迁补偿费 | 200 |
|
|
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收入 | 50.73 | 40.71 | 经费支出 |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机关 | 执行费 | 79.25 |
|
|
省文物局 | 省民俗博物馆 | 展览收入、门票收入、其他收入 | 180.39 | 104.78 | 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
八路军太行纪念馆 | 演出门票收入、商品收入及停车费等 | 57.11 | 57.11 | 经费支出 | |
合计 | 7个部门单位 |
| 3801.2 | 655.86 |
|
表三 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乱收费问题明细表 单位:万元 | |||
一级部门 | 二三级单位 | 乱收费项目 | 乱收费金额 |
省国资委 | 研究中心 | 依据省国资委发文向有关企业收取国资年鉴入刊广告宣传费 | 587.26 |
依据省国资委发文向7户省属国有企业收取《山西省志•国有资产监管志》编修费 | 70 | ||
信息网络中心 | 依据省国资委发文向18户省属国有企业收取网络技术服务费 | 154 | |
省国防科工办 | 机关 | 自定收费项目向28户军工企事业单位收取扶贫专项经费 | 240 |
自定收费项目向4户企业收取会议布展宣传费 | 20 | ||
在所属企业山西凯威民爆器材购销中心列支招待费、会议费等 | 59.77 | ||
山西凯威民爆器材购销中心 | 扩大范围向18户企业收取劳务费 | 1938.57 | |
原省广电局 | 机关 | 向所属3个单位收取文体设备购置费 | 95 |
省妇联 | 省好艺中等专业学校 | 应退未退学费、教材费 | 60.63 |
省编办 | 省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 扩大范围向省运管局道路运输管理培训中心收取课题费 | 7 |
省文物局 | 山西博物院 | 未经省物价局审批收取文物修复费、借展费、方案编写设计费等 | 265.27 |
省考古研究所 | 无收费许可证收取考古发掘费 | 4179.43 | |
省工商联 | 机关 | 超标准收取会费 | 383.35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机关 | 超标准收取诉讼费 | 44.8 |
山西法官培训学院 | 超标准收取培训费 | 57.4 | |
证据技术中心 | 超越职能收取鉴定费和鉴定质量保证金 | 337.96 | |
合计 | 13个部门单位 |
| 8500.44 |
表四 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虚列支出问题明细表 单位:万元 | |||
一级部门 | 二三级单位 | 虚列支出项目名称 | 虚列支出金额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机关 | 后勤物业费等3项经费 | 360.31 |
省药品审评中心 | 未休假补助、年终绩效工资等 | 34.99 | |
省地方志办公室 | 机关 | 印刷费、编印费 | 350 |
省国防科工办 | 华北机电学校 | 集中采暖改造款、实训环境款 | 140 |
省文物局 | 省考古研究所 | 山西滹沱河流域及汾河下游地区区域调查计划课题费 | 120 |
省环保厅 | 机关 | 服务经费、项目评审经费 | 62.79 |
省经信委 | 机关 | 会议费 | 20.5 |
省墙体材料革新领导组办公室 | 会议费 | 30.15 | |
省妇联 | 机关 | 会议费 | 32.64 |
省发改委 | 省经济信息中心 | 综合经济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经费 | 22.44 |
省社科联 | 机关 | 房屋租赁专项资金 | 9.57 |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 机关 | 会议费 | 26.55 |
省编办 | 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会议费 | 5.46 |
省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 会议费 | 3.77 | |
合计 | 14个部门单位 |
| 1219.17 |
表五 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明细表(一) 单位:万元 | ||||||
一级部门 | 二三级单位 | 被挤占挪用资金名称 | 挤占挪用资金合计 | 其中 | ||
补充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 | 用于行政性基建、其他项目、对外投资等支出 | 发放奖金补助 |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药品检验所 | 餐保化抽验经费、计量检定费等资金 | 834.1 | 25.38 | 808.72 |
|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其他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事务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 75 | 0 | 75 |
| |
临汾市药检所 | 保健食品抽验经费 | 34.48 | 34.48 | 0 |
| |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 | 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 4.45 | 4.45 | 0 |
| |
省财政厅 | 机关 | 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经费、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及专业会议费、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事业费等16个项目资金 | 708.85 | 708.85 | 0 |
|
省财产评估管理中心 | 绩效评价专项经费和执业质量专项检查费 | 96.78 | 96.78 | 0 |
| |
省文物局 | 机关 | 展览资料征集策划、全省文化遗产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 | 57.65 | 0 | 57.65 |
|
省文物鉴定站 | 重点文物抢救资金 | 30 | 23.32 | 6.68 |
| |
山西博物院 | 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专项资金 | 434.61 | 360.14 | 74.47 |
| |
省古建筑研究所 | 佛光寺东大殿项目资金 | 16.36 | 0 | 16.36 |
| |
省民俗博物馆 | 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和节能工程等资金 | 62.99 | 5.58 | 57.41 |
| |
后勤服务中心 | 可移动文物普查、文化遗产宣传费等项目资金 | 17.61 | 17.61 | 0 |
| |
省国防科工办 | 机关 | 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等资金 | 45.21 | 45.21 |
|
|
华北机电学校、省国防科技工业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省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免学费等项目资金 | 514.49 | 514.49 | 0 |
| |
省煤炭厅 | 信息中心 | 煤炭信息网络及企业上网工程项目资金 | 483.5 | 0 | 483.5 |
|
省国资委 | 机关 | 产权登记、企业分离办社会、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稳定和监管企业审计等19个项目专项工作经费 | 367.02 | 367.02 | 0 |
|
省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中心 | 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专项经费 | 16.26 | 16.26 | 0 |
| |
省人社厅 | 机关 | 太原北京人才交流经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创业就业工作经费、专项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年检等项目经费 | 332.5 | 332.5 | 0 |
|
省军转办 | 企业军转干部数据库建设、军转干部培训等专项经费 | 34.9 | 34.9 | 0 |
|
表五 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明细表(二) 单位:万元 | ||||||
一级部门 | 二三级单位 | 被挤占挪用资金名称 | 挤占挪用资金合计 | 其中 | ||
补充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 | 用于行政性基建、其他项目、对外投资等支出 | 发放奖金补助 | ||||
省发改委 | 机关 | 机关大院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改造和北资料楼加固工程项目资金 | 268.39 | 268.39 | 0 |
|
省经信委 | 机关 | 经济管理人员培训、经济政策和信息发布专项工作经费 | 9.46 | 9.46 | 0 |
|
企业治乱减负、普法教育宣传经费 | 16.55 | 16.55 | 0 |
| ||
企业技术创新、引深产学研合作,实行企业需求网上交流工作经费 | 11.47 | 11.47 | 0 |
| ||
省工程技术和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办公室等工作经费 | 4.9 | 4.9 | 0 |
| ||
机关信息网络系统运行专项经费 | 99 | 99 | 0 |
| ||
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工作经费 | 81.37 | 81.37 | 0 |
| ||
省墙体材料革新推广管理中心 |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立法专项经费 | 2.62 | 2.62 | 0 |
| |
原省广电局 | 机关 | 审片工作经费、水电费补助和设备维修经费等专项资金 | 203.39 | 0 | 203.39 |
|
省妇联 | 机关 |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业务费等9个项目资金 | 75.69 | 0 | 0 | 75.69 |
后勤服务中心 | 家政服务培训及办公场所租赁补助 | 25.7 |
|
| 25.7 | |
省好艺中等专业学校 |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3个项目资金 | 16.07 | 16.07 | 0 |
| |
省委机要局 | 机关 | 专项经费 | 32.48 | 32.48 | 0 |
|
省密码技术研究与管理中心 | 专项经费 | 36.25 | 36.25 | 0 |
| |
省密钥管理中心 | 专项经费 | 15.27 | 15.27 | 0 |
| |
信息化管理中心 | 专项经费 | 33.36 | 33.36 | 0 |
| |
省工商联 | 机关 | 世界晋商大会项目资金 | 71.58 | 71.58 | 0 |
|
第十二届世界华商大会项目资金 | 19.89 | 19.89 | 0 |
| ||
第十五届环渤海经济区经贸洽谈会项目资金 | 10.96 | 10.96 | 0 |
| ||
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项目资金 | 1.96 | 1.96 | 0 |
| ||
省编办 | 机关 | 2010年网络信息建设经费 | 26.88 | 25.88 | 1 |
|
2010年“公共产品供给社会化及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启示”课题费 | 40 | 0 | 40 |
| ||
2013年电子政务中心网络平台建设经费 | 12.3 | 12.3 | 0 |
| ||
省高级人民法院 | 机关 | 办案业务费、申诉案件费、死刑二审刑事案件费、国家赔偿费、刑事二审费、网络设备购置建设费 | 36.84 | 0 | 36.84 |
|
省社科联 | 机关 | 换届费、财务费用 | 13.93 | 0 | 0 | 13.93 |
省台湾同胞联谊会 | 机关 | 办公用房租赁结余资金 | 1.31 | 1.31 | 0 |
|
接待台湾人士和台联成立30周年活动专项经费等 | 7.35 | 7.35 | 0 |
| ||
合计 | 37个部门单位 |
| 5341.73 | 3365.39 | 1861.02 | 11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