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提案审查分类今后将更科学更细致

15.01.2015  13:34

      1月13日,从2015年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开始,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告别过去传统的提案审查分类,实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提案审查分类方式。
        为了与全国政协提案工作保持一致,2012年,山西省政协修订了山西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并提出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言献策提案基本要求。
        “以前,审核后的提案,一直延续着传统的分类方式,将所有的提案大致分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从今年即将召开的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开始,根据新的提案基本要求,提案委员将告别过去的传统提案分类方式,实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提案审查分类方式。”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与以往相比,新的审查分类方式,更富科学性,也更加全面和细致,“这样的分类既适合当下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也便于提案的统计。虽然提案审查分类有所变化,但政协委员在撰写提案时,依然要遵循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要求。”(记者 路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