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广使用《山西省家政服务合同》

04.01.2016  11:28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家政行业将推广使用统一规范的《 山西 省家政服务合同》。这是记者从12月30日下午召开的 新闻发布会 上获悉的。

  目前,我省家政服务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界定不明确,时常引起家政服务员、家政公司和消费者当事三方的矛盾和纠纷,也影响了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家政服务合同是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明确家政服务三方的权利义务、维护保障家政服务三方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减少家政服务三方的矛盾和纠纷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全省家政服务合同,省家政服务协会在省家服办和省商务厅的指导下,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和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西家政服务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山西省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共16条,包括服务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劳务报酬、免责条款、合同争议解决方法等。

  山西省红马甲家政公司、山西金盛联盟集团、太原贴心家政公司、太原贝亲好家政公司、太原好月嫂家政公司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山西省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出台和推广使用,将使全省的家政服务合同进一步得到规范,家政服务合同三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保障,进一步防范和减少家政服务因合同不规范引发的矛盾。(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