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出金融七条推动煤炭供给侧改革

15.06.2016  18:26

2016年,我省要确保各金融机构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这是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出台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细则》中获悉的。该细则是《 山西 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下的细则之一。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全力支持优质煤炭企业融资脱困,有效降低金融杠杆,防范和化解煤炭领域金融风险,省政府金融办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上述实施细则。细则共分七条,分别从保规模、争增量、扩直融、优结构、盘存量、促创新、压不良七个方面对金融支持煤炭供给侧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突出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用足、用活国家政策,为全省煤炭行业企稳回升注入强大的金融活力。

具体来说,在融资方面,要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总部支持,对优质煤企和主动去产能、有一定清偿能力的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优先予以支持。确保2016年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

在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方面,要争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等交易场所的支持,继续稳步提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的发行规模,推动已上市煤炭企业再融资,加快大型煤炭集团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力保煤炭企业2016年债券融资不低于上年。充分利用保险资金、银行定制股权产品等方式,帮助企业重组债务,通过发行永续债等债务融资工具补充资本金,通过并购债、债贷联动以及债贷基组合等新型融资产品募集资金,降低杠杆率,推进煤炭企业股权多元化。用好“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盘活应收账款,保障煤炭企业资金链。

在全力化解不良贷款方面,要针对金融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分门别类,加大协调指导力度,限期整改办结,切实营造良好融资环境。用足、用好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政策,加快推进债务处置,做到应核尽核。引导各资产管理公司优先处置煤炭行业金融不良资产,提高煤炭企业再融资能力,力争2016年末全省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崔晓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