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口可在山西换领补领身份证

08.08.2016  14:37

8月7日,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信息,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即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等20个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口在山西省就业、居住、就学群众的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正式启动。

7月初,山西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在全省各市城区试点派出所受理安徽籍户籍人口在我省的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工作。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就可到指定派出所办理相关业务。经过一个月试点,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给更多省份居民在山西办理居民身份证带来方便,8月3日,山西省公安厅又下发《进一步做好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增加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重庆、四川、云南、河南、海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等19个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口在我省就业、居住、就学群众的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居民初次申领身份证的,则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目前,我省异地受理身份证范围共计20个省、市、自治区。(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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