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联和省检察院联合召开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座谈会
12月10日,省工商联和省检察院联合召开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武章,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刘海芸,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剑英等出席座谈会。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一行来省工商联调研座谈、问计问需,进一步了解企业家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效性。
李武章充分肯定了省检察院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关怀重视。他指出,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自觉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自觉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在经营管理和政商交往中加强自律,不越规矩、不踩红线、不破底线,努力把合法合规的理念内化到企业运行的全过程中。李武章希望,省工商联和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在提高精度上再着力,在长效持续上再着力,在宣传引导上再着力,在破解难题上再着力,在服务延伸上再着力,在拓宽渠道上再着力,共同为我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实现更大发展。
杨景海要求第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坚定性。我们必须反复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骆惠宁书记在全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上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运用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好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充分迸发。解放思想,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新理念。要坚持共赢多赢双赢的理念,在办案中服务,在服务中搞好法律监督,以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为目标,充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家信心,从而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第二、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切实保护好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重点打击对企业家实施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企业周边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为企业净化周边环境。二是开展好三个专项活动: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专项监督、涉企刑事案件使用强制措施情况的专项监督活动、涉企民商事案件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三是建立民营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申诉受理工作机制,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律师接待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和释法说理工作。第三、加强和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能力水平。一是公正司法、热情服务。要牢记“亲”“清”二字,始终秉持谦抑、审慎、理性、平和的理念,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企经济犯罪案件。二是坚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办案中,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观,在办案中,对一些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罪与错不清的,都要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三是要加强自身办案监督。严格执行办案期限和办案程序,决不能拖拖拉拉。要强化廉洁办案,及时到发案单位进行“回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第四、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赴下身子,深入到鲜活的社会生活中,走进民营企业,搞好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认真研学政策、法律,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检察智慧、法律智慧,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杨景海表示,会后将认真梳理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实到省检察院提出的具体服务措施中,加以完善,努力使服务措施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对企业家反映的个案问题,要马上办理,加强协调,跟踪督办,对案件进展情况及时答复。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刘海芸 主持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剑英分别介绍了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合作一年来服务企业工作的情况。
会议邀请了部分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大家从不同侧面发言,谈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学习体会和认识,结合自身企业的发展展望了美好的未来,就目前所遇到的困难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