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召开加强“两节”纪律暨警示教育大会

26.12.2014  06:02

省工商局召开加强“两节”纪律暨警示教育大会

马春生主持会议  马联社吕惠兰赵勇出席       12月19日,省工商局召开加强“两节”纪律暨警示教育大会。省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春生主持会议并传达精神,党组成员、副局长马联社,党组成员、省非公工委专职副书记吕惠兰,副巡视员赵勇出席会议,省局机关各处(室、队)、协(学)会、直属单位及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局副主任科员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马春生传达了《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并代表省工商局提出四点贯彻落实意见。一是做到令行禁止。全体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严格落实通知要求,令行禁止,正风肃纪,自觉遵守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严格自查自纠。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负起责任,针对监督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省局机关各处(室、队)、协(学)会、直属单位及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局要认真履职,围绕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落实,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促进长效机制建设。三是严肃执纪问责。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将组织省局有关部门对监督检查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是严格执行周报制度。省局机关各处(室、队)、协(学)会、直属单位及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局要确定专人作为联系人,在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3月10日期间每周上报有关违纪线索和事实等情况。   参会的全体党员干部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王琦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