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属国有企业“百名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晋国资党委〔2015〕23号
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做好省属国有企业“百名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党委:
为集中展示省国资委成立以来省属国有企业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成果,更加广泛地动员企业职工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属企业文明委2015年工作安排,今年将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百名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评选表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省属国有企业乃至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转型提供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在省国资委党委、省属企业文明委领导下,由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省属企业文明办、省国资委信息网络中心组成“省属国有企业百名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具体组织、指导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属企业文明办(省国资委宣传和群众工作处)。
三、推荐类型
本次评选的省属国有企业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创新创效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六类。
四、推荐标准
省属国有企业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企业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典型。其主要事迹要可信、可学,重点选择基层的同志,各企业集团领导不参加此次评选,各类道德模范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 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创新创效模范: 通过技术创新、体制创新或思想创新,能有效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企业的日常运作更为高效有序,为企业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提高效益成果显著,在增产增效、重点项目、难点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见义勇为模范: 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 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 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 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推荐数量
重点骨干企业每种类型推荐3-4名,每户企业推荐6种类型道德模范共计不超过24名;其余企业每种类型推荐2-3名,每户企业推荐6种类型道德模范共计不超过18名。
六、实施办法
1、全面启动。9月下旬,下发《关于做好省属国有企业“百名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并在山西国资委网站上刊登通知,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
2、人选推荐。各省属国有企业广泛动员,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确定人选、初步审核、事迹报送等相关工作,推荐人选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
3、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11月上旬,审核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确定200名推荐对象为省属企业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4、媒体公示。11月下旬,省属企业文明办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山西国资委网站上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5、确定表彰对象。12月上旬,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出省属企业百名道德模范。
6、通报表彰。对选出的百名道德模范统一命名为“国企楷模 • ××××模范”,由省国资委党委和省属企业文明委表彰命名。
7、学习宣传。各企业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充分利用自有媒体,大力宣传省属企业百名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对选定命名的百名道德模范,各企业要拍摄制作3-5分钟的微视频,用于各企业电视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播出。
七、工作要求
各省属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省属企业百名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在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省属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各省属国有企业文明委审定上报的人选后,填报《省属国有企业“百名道德模范”推荐名单》和《省属国有企业“百名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附后),每人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加盖集团党委公章,一式3份,于2015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属企业文明办。同时,将该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 人:郭亮 联系电话:0351-72180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送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省国资宣传部,1907A室。(邮编030006)
中共山西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省属国有企业“百名道德模范”推荐名单和省属国有企业“百名道德模范”推荐表 (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