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国企“百名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9月24日,省国资委发布消息,为集中展示省属国有企业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成果,更加广泛地动员企业职工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根据省属企业文明委2015年工作安排,我省将在省属国有企业启动“百名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本次评选的省属国有企业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创新创效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六类,推荐人选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省属企业文明办、省国资委信息网络中心组成“省属国有企业百名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具体组织、指导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推荐标准要求,“助人为乐模范”需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创新创效模范”需通过技术创新、体制创新或思想创新,使企业的日常运作更为高效有序,为企业在增产增效、重点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见义勇为模范”需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诚实守信模范”需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敬业奉献模范”需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孝老爱亲模范”需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具体推荐数量为:重点骨干企业每种类型推荐3-4名,每户企业推荐6种类型道德模范共计不超过24名;其余企业每种类型推荐2-3名,每户企业推荐6种类型道德模范共计不超过18名。省国资委要求,10月31日前,各省属国有企业要广泛动员,按要求做好确定人选、初步审核以及事迹报送等相关工作。12月上旬将会确定出“百名道德模范”表彰对象。(记者 李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