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委托检验工作
05.02.2016 17:27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月3日,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组织召开省内食品检验机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规范统一食品检验机构为食品生产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委托检验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首次申请许可和申请增加食品类别时需提供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试制食品检验可由生产者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检验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结合我省企业自行检验实际状况,为更好服务企业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满足企业就近便捷进行委托检验需求,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在前期组织全省具备食品检验资质机构申报检验项目的基础上,按照省局“冬季行动”的工作要求,组织专门会议,邀请技术专家和权威检验机构,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通则细则、报告式样、判定结论、资质印章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学习、现场培训讲解,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委托检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解决企业在委托检验中的实际问题,做到了为企业快服务、真服务、服好务。
全省5家省级食品检验机构和14家市级食品检验机构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王柱)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5.02.2016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