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四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07.09.2015  12:05

9月6日,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发布消息,我省将在2016年底建成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类公共资源的交易平台。

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由政府推动建立,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由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以及必要的场所构成,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的系统。

本次规范整合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理顺管理体制,分类统一交易规则,实现四类公共资源在统一规范的平台上进行交易。对需要进入平台进行交易的其他公共资源,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省、市两级。在不改变现行部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前提下,省级层面组建“ 山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然后,根据四类资源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特点建立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省级具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职能的部门根据监督执法特点建立相应的电子监督系统。

今年底前,省、市两级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工作。2016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现代科技,基本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连接。(苏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