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审计发现部门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六问题
涉及违规收费、未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项目预算未执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7月28日,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总体看来,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预算任务,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是,从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看,仍存在六方面问题。
报告显示,此次审计了11个省级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和4个单位2013年、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延伸审计了126个二、三级预算单位,涉及预算资金158.4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预算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一是违规收费1.01亿元。2014年,山西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超范围、超标准收取学生学费9317万元;2013年和2014年,省儿童医院、省眼科医院通过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方式向患者收取医疗服务费392.77万元等。
二是未按规定收缴非税收收入3.42亿元。省发改委行政学院、省无线电管理局等6个单位应收未收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款、房租等非税收入2818.53万元;太原理工大学、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等30个部门单位未将收取的学费、林地补偿费等非税收入3.14亿元上缴省财政。
三是项目预算未执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司法厅5个部门及所属51个单位的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政务外网工程、质量检测实验楼建设等480个项目预算13.55亿元未执行。
四是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等38个部门单位将1951.64万元项目资金用于补充经费和维修改造等支出。
五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严格。省林业厅在林业重点工程业务工作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6.3万元;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在差旅费、培训费、业务费中列支出国(境)费40.6万元;省地税局、省森林公安局等14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972.46万元等。省粮食局在会议费中开支与会议无关的费用11.44万元;省戒毒管理局等5个单位无会议通知、支出明细等原始资料开支会议费361.35万元。
六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山西医科大学、省儿童医院等15个部门单位未将已投入使用的建安工程、设备投资等36.62亿元记入固定资产账;省发改委培训中心未经省财政厅审批,将原计划干部学校培训楼出租经营等。(记者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