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推进县乡人大建设会议召开 骆惠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9日上午,省委推进县乡人大建设会议在太原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骆惠宁充分肯定近年来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有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各市县乡党委和人大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人大意识自觉树立,党委领导明显加强;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自身建设有效提升;依法履职更加有效,代表作用更好发挥,县乡人大工作水平实现了整体提升。
骆惠宁强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把县乡人大建设与“三基建设”结合起来,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一要在健全组织机构上下功夫,不断夯实县乡人大工作的基础。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机构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在县级行政总编制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县域内调剂,落实好对县级人大编制的要求,10月底前完成县人大“一室五委”调整设置、乡镇人大工作人员配备。二要在增强依法履职的规范性上下功夫,更好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积极开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督查,启动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条例立法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抓紧修订我省相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三要在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指导上下功夫,着力形成县乡人大持续进步的合力。健全省人大常委会与市县人大联动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密切工作协同,支持下级人大搞好培训、代表活动、议案建议办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县乡人大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省市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要认真听取县乡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统筹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骆惠宁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省各级党委和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党中央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骆惠宁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巨大制度优势和内在自我完善能力,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抓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个关键,始终把握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始终贯彻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骆惠宁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使每一项人大工作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抓住国家赋予山西建成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重大使命的历史机遇,围绕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谋划相关地方性法规建设,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立符合实际的法、有效管用的法、百姓拥护的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依法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整体效应,立足全省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密切联系代表的机制和制度,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全省8.8万多名人大代表的作用,更好地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省委确定的工作目标上来。人大代表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无愧“人民代表”的称号。
骆惠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坚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的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自觉依靠、主动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大责任。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和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抓好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共同推动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骆惠宁强调,目前,市县乡三级人大完成换届,要将发挥人大作用与服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明年元月,省级人大将换届。省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相关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职,善始善终,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会上,大同市委、晋中市人大、太原市小店区委、孝义市人大、曲沃县北董乡党委、阳城县润城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省委会议厅。省领导黄晓薇、罗清宇、吴汉圣、王赋、张建欣、张茂才、田喜荣、刘杰、高卫东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张吉福在大同分会场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苏平主持会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记者赵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