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传达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
研究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等报告
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
1月9日,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等报告。
会议指出,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标志着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锐利思想武器。我们要悉心领会,省委常委会带头,在贯彻落实上做到高度自觉。要以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好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要系统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特别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重大判断,辩证分析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既看到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取得的重大阶段性成效,也要清醒认识到“永远在路上”,增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坚定性;要把握“四个相统一”的重要启示,结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进会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深思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要把握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改革,进一步研究谋划推动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思路举措,推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向着“巩固、深化、提高”的方向迈进。有关方面要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体会议的准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强的举措,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中央把山西确定为改革试点省份以来,省委把信任作为鞭策,积极担负起试点光荣使命,精心谋划,有序推进,保证了顺利开局、态势良好。省市县三级党委担当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确保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省市县三级纪委担当专责,各涉改单位讲政治、顾大局,形成了改革合力。试点工作中,始终注重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部署;在吃透中央精神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培训,凝聚了思想共识;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省监察委员会“三定”试行方案,提出市县改革指导意见;制定完善五项工作制度,为组建后的监察委员会顺畅高效运转奠定了基础。目前,省监察委员会设立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对市县的指导意见总体成熟,改革试点的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蓝图”,精心组织“施工”,努力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会议审议通过《省纪委省监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试行)》。
会议指出,2016年,在省委的领导下,全省上下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推动全省经济企稳回升,实现了下半年好于上半年的目标。省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按照“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有机结合,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促进经济稳步向好,加快创新转型步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指出,2016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省政协及其常委会积极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了各方面力量。省法院、省检察院全面履行审判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了法治山西建设。
会议听取了省“两会”筹备情况的汇报。同意将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分别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